于是,余菲和凯文一起打车来到了法院。

    琳达正在门口等候,她还穿着那种适合酒吧里亮闪闪暴露的衣服,见到她后如释负重跑过来,“衣服带了吗?”

    余菲无语,“带了带了,文件也带了。”

    “衣服给我,文件给卡特先生。”

    余菲这才注意到琳达身后站着的那位一身西装的男子,应该就是琳达找的律师了。

    “凯文你跟着卡特先生先进去,我跟菲菲马上就过去!”说着,琳达就拉着余菲往旁边的洗手间跑去。

    看着忙活换衣服的某人,余菲无语,“换上正经衣服后倒是人模人样的。”

    琳达对着镜子擦口红,自信满满,“本小姐肤白貌美大长腿穿什么都好看!”

    “收敛点吧,搞不好你就真是侵权。”

    一提侵权琳达就脑壳疼,“不就是张破图吗?烦死了!现在我应该正在和一帮帅哥喝酒才对!”

    余菲沉默站在一旁没有说话,琳达没学过设计,这番话她说的理所当然,但她是学设计的,她能理解对方此刻的感受,自己苦思冥想终于做出的作品在没得到本人允许的情况下被人拿走甚至商用,那种愤怒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

    “虽然我不懂法,但我觉得你会输。”余菲直说了。

    琳达不高兴,“话别说太早好不?在他们找上我之前我都不知道他们的logo和我的那么像!”

    余菲点头,创意撞车在设计领域一直都很频繁,关键还要看对方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

    十分钟后,琳达打扮完毕,两人这才开始往开庭的地方走去。

    进去的时候,原告史密斯先生已经在场了,见到琳达进来后顿时一脸愤怒,“抄袭贼!”

    琳达的高跟鞋在地上嗒嗒作响,嘴角弯着自信的弧度,“史密斯先生,说话要有证据。”

    史密斯恨恨道,“你的logo和我的logo相似度高达70%,你还说不是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