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要问,职场之中,跟对了老板有多重要?

    杜欢目前可以写出来一万字的小论文,来吹捧现任老板朱笙歌。

    老板的容貌顶尖,秀色可餐;凡事通达,至少目前还没有发现难以沟通不讲道理的地方;最重要的是老板大方!有钱!阔绰!!

    她悄悄在心里翻开小本本记帐,暗暗拿自己前世小公司里的私营老板来比较,无论是从工资福利待遇还是沟通方面,两人都有天壤之别,更别提容貌差异,简直就是偶像明星与路人甲的差别。

    朱老板上山之时身无分文,善解人意的翟大当家哄女人有一套,也不知道朱大公子哪一方面投了他的脾气,“新婚”第三日就送了一盒珠宝给朱大公子:“贤弟才成亲,新娘子虽然没头发,可是假以时日也是需要首饰打扮的,这是为兄上次向过路的商客借用的一箱珠宝首饰,转送贤弟去讨新娘子欢喜。”

    土匪头子近来受二夫人影响,说话渐趋文雅,难为他将打劫称为借用。

    兰姑当时就在旁边,羡慕的眼睛都红了,带着杜欢去溪边洗衣服时讲:“上次为着这箱珠宝,大当家还受了伤,落后锁在自己库里,说是等将来给寨子里换粮食,没想到就给了你家公子。妹妹今儿回去,说不定就能得着两根钗环呢。”

    杜欢住在寨子里,为了与寨中女人打好关系,次日就端了换洗衣物去洗,溪边正是八卦聚集之地,女人们凑在一处就没有不能议论的,她听了一耳朵寨子里的家长里短,并包括出门在外的二当家穆焕、没什么存在感的三当家糜忠、及寨中各大小头目的故事,要是给说书先生凑一起,保不齐能现编一出郭公山英雄传。

    晚上回去,杜欢暗搓搓等着老板的奖赏,还特意向金主爸爸卖好:“今天我还跟着兰姑去洗衣服呢。公子看看,手都搓红了。”

    溪水冰冷,她一双小手果然红通通的,特别是手掌跟指节皮肤都有点破皮的迹象,封晋握着她的小手细细审视一番:“你以前没有干过粗活吧?”

    小丫头无辜回望:“应该……干过的吧?”至少在老杜家里自理能力还是很强的,成年以后也做了两年社畜,为了节省工资,住群租房洗衣煮饭样样来得,称做家务小能手也不为过。

    不过原身皮肤细嫩,连个茧子也没有,倒不像是干过粗活的样子,她思及此又改了口:“以前的事情不记得了。”

    封晋喊了符炎去找寨子里的大夫开些膏药,杜欢听到系统委屈的声音在脑子里响起:“请宿主善用枯木逢春术,别侮辱了最高级的治疗术。”

    杜欢:“闭嘴!治好了我还怎么跟金主爸爸卖好?”

    果然她的委屈也不是白受的,符炎还没回来,金主爸爸就塞给她一个填漆木盒:“打开看看。”

    杜欢的头发是怎么没的,他心知肚明,顶着翟虎惺惺相惜的目光与掏心置腹的表白——二夫人也是他从山下抢来的——封晋也不好解释自己从来没有做出过强抢民女之事。

    男人与男人的友谊很是奇怪,一起做好事未必能让两人拉近关系,可是做了同样的坏事却能瞬间引为知己。

    翟大当家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