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花语>都市小说>三穿陈阿娇 > 蟹黄汤包 似秋菊吐艳,鲜而不腻
    话说到这份上,阿娇以为刘彻肯定会离开,她站起来意思一下恭送陛下,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又能恢复清静。毕竟,在她的记忆里,自己若不主动寻刘彻,刘彻只会在有事的时候才来找她——现在就属于有事需要刘彻营业的情况。

    大概是想表达对自己的感激???

    完全没必要!

    阿娇的态度,足以让一直对她心有抗拒的刘彻完成任务走人了。

    可刘彻不仅没有离开,还坐在阿娇身旁搂着她的肩膀,闷声说:“你变化很大。”

    阿娇不适应亲密动作,侧身拉开一点距离:“你喜欢以前的我吗?”

    刘彻:“不喜欢,你总是没办法沟通,让我觉得很累。”

    阿娇:“那不就结了。”

    既然是对你来说好的改变,探寻改变的原因毫无意义。

    可惜刘彻的理解和阿娇的想法偏差很大,他认为阿娇的所有改变都是因为自己的不喜,这带来的震撼并不比五日之前舍命闯宫少。太傻了!情情爱爱不过是小节,家国天下才是大义。他看妇人如品珍馐,一日不能少,好新鲜的、有趣的,环肥燕瘦皆愿一试,什么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过是成亲时床榻间哄阿娇的情话,只有傻子才当真。

    偏偏阿娇就是个傻子。

    聪明人的行事只会让人赞叹,唯有傻子的执拗会让人感动。现在的情况是心特别硬的刘彻被阿娇的深情感动了……更重要的是他已经看到阿娇的作用——阿娇是他需要费心维护的一大势力!来自太皇太后的一耳光彻底把他打醒,让他从初登皇位轻飘飘的状态回归脚踏实地。以前的他心中还有对抗的情绪,现在不管是从实际的角度还是个人情感方面,已经完全接受同阿娇和好如初的选择。

    刘彻站起来说:“孤留在椒房殿陪你用晚膳。”

    然后走向一旁,随手从书橱里取出一本书,快速翻过十几页找到一根签子。它的作用类似于现代的书签,方便找到自己上一回的记录。

    阿娇刚想起,窗边的书案是刘彻常用的。哪怕两人闹腾得最凶的时候,她也没让把一套“书案、文案”丢出去,所以文案摆放的书简都是刘彻之物,其中不乏他读到一半的书。

    程安在旁边提醒,“主子,两拨人都在门外候着。”

    阿娇:“北宫来的是谁?”

    “詹事大饶。”